关于申请2021年度湖南科技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通知
2021-04-06
为了加强学科建设,促进科学研究,提高我校办学水平,鼓励和支持教师多出学术精品力作,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1〕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版资助的范围
1、出版基金资助仅限于申请者本人的理论(学术)著作。教材(教程)、资料、工具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非学术性译著、普及读物、标点注释类作品、论文集等不在资助范围。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请资助出版的著作,必须按照学术专著出版的体例要求认真进行排版修改(例如,内容摘要、关键词、致谢……不能出现)。
体例请参考附件1: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学术著作体例规范
2、全额接受过各类出版补贴(含科研项目经费)或已正式出版的著作,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湖南科技大学在职教师,必须是拟出版著作的第一作者,且2016年以来未获得过学校出版基金资助。
2、申请资助的著作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
3、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不得有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著作权争议。
4、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篇幅一般不少于12万字,自然科学类须以第一作者署名公开在顶级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或在权威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3篇,或重要、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人文社会科学类须以第一作者署名公开在顶级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在权威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或重要、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论文复印件附申请书后面装订)。
5、为进一步加强学术规范的管理,有效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申报出版资助的申请人需提交中国知网的全文查重报告,并将打印签字后的报告单第1页装订于申请书末尾,同时将查重报告全文的电子版报送社科处。凡查重报告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超过20%(含)为不合格。
三、申报、评审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申请表》(参考附件2),打印申请表(附书稿查重报告、论文复印件一起装订)1份、书稿2份;书稿要求左侧胶装,双面打印,封面注明书稿名称、所属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参考附件3)。书稿不能出现著作者个人及背景信息、单位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经著作所属学科的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并就著作的学术水平、创新性等内容签署具体意见后,于2021年4月6日(周二)17:30前将申请表、书稿以及汇总表(参考附件4)报送至社科处(同时报送申请书、书稿查重报告电子版、书稿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2、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与学校学术委员会会审相结合的评审制度。学校社科处(科技处)将资格审查合格的书稿送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3、学校学术委员会结合同行专家评审结果进行评审。
4、凡获得学校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出版时须在著作封面或扉页注明“湖南科技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字样,并分别向学校图书馆和科研管理部门免费提交样书4本和1本。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出版基金资助的额度不超过3万元/部。资助经费只能直接支付给出版单位,用于支付著作出版,不能用于其他开支。
2、凡获得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如在次年1月1日起两年内未出版,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受资助者必须全额退还资助经费。
社科处、科技处
2021年3月22日